企业为员工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员工小李以自己已经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为由拒绝参保,企业无奈与小李订立了一份员工本人提出的不参保补充协议。请问该企业与员工小李的这种做法合理吗?为什么?
楼主您好,估计您是一位人事干部吧?本人认为对于小李和公司来说是非常合理的。但从整个社会制度来看是不太合理的。您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祝您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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