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诉前财产保全

涉外诉前财产保全
问:涉外财产保全有哪些特点? 答:1.只能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财产保全; 2.法院裁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在涉外民事案件中,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起诉; 3.法院决定保全的财产,认为需要监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监督,监督费由被申请人负担<br />问:涉外财产保全中的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 答:诉前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br />问:诉前财产保全最长期限是多少 答: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涉外民事诉讼的诉前财产保全为30日内。 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如果在15日(涉外30日)内起诉了,这个保全措施的效力一直持续到执行阶段。<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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