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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解决“打赢官司拿不到钱”的窘境

2015-10-233次浏览
小新客服
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真是让人无可奈何!现在这种窘境可迎刃而解。近日有不少公司推出了专业的保险产品——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原告申请人提请冻结的被告方资产,如在冻结过程中,因财产保全不当造成被告方损失的,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日前,太平洋产险已相继在福建、四川、青岛、贵州等地陆续出单,并面向全国推广该业务。下一步,太平洋产险将进一步挖掘市场潜能,积极拓展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合作的新领域。
    所谓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提起诉讼前后,为保障判决生效时能够得到执行保障或防止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根据原告的申请而对保全标的采取查封、冻结等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
    相比其他的诉讼保全担保方式,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具有偿付能力强、手续简单、信誉度高、成本实惠等优势。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在投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后,只需支付很少的保险费用就可由保险公司承担诉讼保全担保,并实现三方共赢。
对于保全申请人而言,可以破解执行难、法律白条的情况,同时减免因败诉或执行过程中的保全错误、担保责任的赔偿;对于被保全人而言,保全错误造成损失,可得到便捷合理的补偿。此外,司法机关也可以通过该产品代替保全担保,提高效率,减少风险。
    除此太平洋产险外,平安产险、人保财险等保险公司都推出了该险种,诉讼保全责任险的创设为有效解决诉讼保全担保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据介绍,单个诉讼财产责任保险保费难以提前具体确定,保费依案件复杂程度和保全金额大小而定。同时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超过了保费还要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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