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保险最低基数

广东保险最低基数
广东保险最低基数是指广东省内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广东省的最低基数标准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来确定的。根据最新的规定,广东省的最低基数为每月3000元。这意味着广东省内的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时,其缴费基数不能低于3000元。这个最低基数的设定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险权益,确保他们在遇到意外事故或疾病时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和救助。广东省的最低基数的设定还考虑到了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通过设定最低基数,可以避免企业为职工缴纳过高的社会保险费用,从而减轻企业的负担,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基数只是一个底线,企业和职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更高的缴费基数。选择更高的缴费基数可以提高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同时也能够为职工在退休后提供更好的养老保...

新闻 广东保险最低基数

中国保险报/中保网讯【记者 王小波】广东在全国首创巨灾指数保险后,广东保监局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等有关单位不断推进巨灾指数保险在省内各地市落地。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推行即在湛江、韶关、梅州、汕尾、茂名、汕头、...查看详情>

知识 广东保险最低基数

6月24日讯:昨天下午,无锡市召开降低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人社政策咨询会,10家企业拿到了政府奖励的稳岗补贴“大红包”。从会议了解到,今年以来,无锡经济运行总体态势符合预期,但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同时,...查看详情>

案例 广东保险最低基数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淄博将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月缴存基数按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1600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1450元,高青县、沂源县1300元;...查看详情>

拓展 广东保险最低基数

2014年7月28日,中国保险学会党委书记、会长姚庆海莅临广东保险学会调研指导工作,广东保监局副局长江裕棠在局党委会议室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广东保监局办公室副主任陈栋、局统研处处长助理廖新年及广东保险学会秘...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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