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
问: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不服应如何处理 答: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先于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br />问: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 答:可以向裁定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br />问:对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的裁定不服,向谁申请复议一... 答:向原审法院申请,对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一般会有担保,如果事后确实对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不当给你造成损失,你可以另案起诉要求对方赔偿。而且可以从担保中赔偿你的损失<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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