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2013年佛山住房公积金计缴工资基数
发布日期: 2015.11.13
导读:问: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 答: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计算是税前的工资,不需要扣除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包含各种奖金。 工资总额就是每个月的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各种补助的总数。 公积金基数的计算就是每年7月份调整前12个月工资总额的平均值。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转发建设部等三部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137号),我市2013年度(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住房公积金计缴工资基数,从2013年7月份起调整,请各单位据实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及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据实申报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得高于20%;根据2012年我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3年度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合计),最高不超过7700元。
三、各单位统一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连同电子文档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业务窗口申报。已开通电子印章的单位可直接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报。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 查看详情 ¥2.9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