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知识汇总 保险政策法规 赠送免费保险—保险公司拉拢客户的惯用方式

赠送免费保险—保险公司拉拢客户的惯用方式

发布日期: 2015.08.13

导读:扫个二维码、填一份调查问卷、点击某个网络链接……由此获得一份保额不大不小的保险产品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只是获赠保险虽然是“免费午餐”,保障期限均相对较短,消费者参与投保时一定要熟知保险产品保障条款。有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赠送免费保险是保险公司拉拢客户的惯用方式,一方面,可以降低营销成本,起到免费宣传的作用;另一方面,在一定比例的投保用户中,起到二次销售推广其他保险产品的作用。

扫个二维码、填一份调查问卷、点击某个网络链接……由此获得一份保额不大不小的保险产品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只是获赠保险虽然是“免费午餐”,保障期限均相对较短,消费者参与投保时一定要熟知保险产品保障条款。

有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赠送免费保险是保险公司拉拢客户的惯用方式,一方面,可以降低营销成本,起到免费宣传的作用;另一方面,在一定比例的投保用户中,起到二次销售推广其他保险产品的作用。

记者采访了解到,通常情况下免费保险以意外险为主,保险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或者半年,且对理赔条件要求较高,大部分情况下,只针对乘坐公共交通所造成的伤残,且不包括医疗保障部分。

值得关注的是,还有保险公司通过与商业险种的捆绑销售形成对保险费率的变相折扣,从而违反监管机构有关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规定;部分保险公司以小额赠送保险套取客户信息,容易导致对消费者信息的滥用。为规范保险市场,保监会上周下发了《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可以以促销或者公益事业为目的赠送人身保险,但不能赠送财产保险。所赠送的人身保险产品只能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且保险期限不能超过1年;不能赠送返还型意外伤害保险和任何形式财产险。对每人所赠送保险的净保费不能超过100元。《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加强对赠送保险行为的管控,赠送保险行为要经过总公司的批准,严禁以赠送保险为由,变相开展违法违规业务或进行不正当竞争。有新华保险相关专家表示,消费者在获赠意外险时,一定要了解保障期限、保险种类以及理赔条件。还可以拨打专门的客服热线或到柜台直接核对保单有效性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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