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监督管理全面开展 服务名众同时更要谨慎
发布日期: 2015.07.21
导读:新农合基金是指通过参合农民个人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筹集的,用于对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基金规范管理活动,紧紧围绕门诊统筹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费用支付审核管理等。
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管理,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近期,贵州黄平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新农合专项督查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由该县卫生药监局牵头,组织成立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县合作医疗管理局和该局监察室、医管办、医政科等科室相关人员,组成2个专项督查工作组,于7月29至8月9日对该县2011年以来34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基金使用及内部监管情况进行了专项的督查。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访谈、抽查处方和病历、抽查财务帐目等方式进行,主要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参合患者的诊疗情况,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在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方面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通过为期10天的督查,发现新农合在支持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及正常运转中发挥了重要的促进和监督制约作用。自2011年以来,新农合基金累计支付全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报销资金19353.92万元,到2013年7月资金使用效率60.86%,新农合基金运行在可控范畴内。新农合制度在缓解广大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和实现小康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便民惠民的同时,如何保障新农合基金的安全,预防骗保事件,把每一分钱用到真正有需要的群众身上,是困扰卫生行政和医保部门的头疼事。目前,全省各地建立起一系列新农合基金管理运行机制,促进了新农合基金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