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团险需注意 个人保险不可缺
发布日期: 2012.05.18
导读:有的人可能会疑问当我们有了团体保险时是否还需要个人保险,答案是显然的,团险并不能代替个人保险,只有这两者相辅相成方能更好地提供保障。
得益于费率低、保障灵活等优势,团体保险作为重要的员工福利,被很多公司所推崇。保险专家提醒,购买团险应注意避免两大误区,一是凑团也可购买团体保险;二是有了团险就无需个人保险。
由于团险费率低、保障全等优势,不少人便自发组织身边的同事以团体形式去购买团险,还有利用各种途径组织人员通过“团购”的方式来购买团险等。专家表示,这些做法看起来经济合算,但事实上却是不可行的。由于临时组织起来的团体并不符合投保团险业务的要求,为了达到购买保险的目的而凑临时团队,是不能享受到团险相应保障的,在投保时很可能被拒之门外。即便通过一些不负责任的业务员稀里糊涂地签下合同,最终出险理赔时,也很可能会落得拒赔的下场。根据保监会《关于规范团体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为以购买保险为目的组织起来的团体承保团体保险。”
有人认为,既然有基本的社保保障,又有单位购买的团体保险,自己就无需再花钱购买商业保险了。保险专家认为,到底需不需要个人保险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个人情况而定。专家认为,事实上,社保、团险和个险对于个人来说,各有分工而无法替代。
社保,仅仅能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诸如失业、养老的基本保障等。而团险是在社保的基础上起到了较好的补充作用,一般能覆盖意外、健康等风险。而个人商业保险则完全是因个体最终风险不同而自由选择的,不仅是对前两种保险的补充,而且保障涉及的范围和额度也是最多样的。同样,三类保险的支出成本对于个人而言,也是依次递增的。因此,对于想要保障全面的人来说,最合理的保险规划是将三者合理搭配起来。
最后保险专家提醒,由于团险经常是作为公司给予个人的一种福利形式出现,因此是有条件的,一旦离职,该公司为其购买的团险也随之失去保障作用,而且换了新公司,其团险方案或多或少会与之前的有所差别。所以,考虑到可能的人事变动,单位团险未必长久稳定,购买一些必要的个人保险产品来防范主要风险和进行理财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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