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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外交和公务签证简介
发布日期: 2014.10.05
导读: 中国公民的A-1、A-2、C-3以及G-1至G-4类签证申请必须通过外交部提交至美国大使馆领事处或总领事馆。第三国公民的A-1、A-2、C-3以及G-1至G-4类签证申请可由授权的在华外交使团或组织,通过信使提交至美国大使馆领事处或总领事馆。所有A-1、A-2、C-3以及G-1至G-4类签...
A-1、A-2、C-3以及G-1至G-4类签证的签发对象为因公到美国出差或过境的外交人员及其他政府官员。一般来说,外交人员及其他政府官员所需的签证类型由其赴美旅行的目的而定。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人必须满足特定要求才有资格申请A、G或NATO签证。
中国公民的A-1、A-2、C-3以及G-1至G-4类签证申请必须通过外交部提交至美国大使馆领事处或总领事馆。第三国公民的A-1、A-2、C-3以及G-1至G-4类签证申请可由授权的在华外交使团或组织,通过信使提交至美国大使馆领事处或总领事馆。所有A-1、A-2、C-3以及G-1至G-4类签证申请都必须随附外交照会。 请勿网上付款,一经付款不予退还。
注:外交或公务护照的第三国外交使团及组织成员申请B-1/B-2类商务旅游签证不需要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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