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待遇将进行上调
发布日期: 2018.01.17
导读:国家经济发展快速,人民的基本生活也不断被政策保障。近日苏州市人社局发布消息,将上调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因工伤伤残人员将享受到更多的津贴,保障到生活需要,对广大参保职工而言有着提振工作的作用,同时也具有重要保障意义。
新一站保险网11月21日讯,来自市人社局的消息,从7月1日起,我市对伤残津贴(定期伤残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作出调整。截至目前,调整工作已全部完成到位,11月,相关工伤人员可通过原发放渠道按新标准领到有关定期待遇和7-10月的调整差额补发待遇。
此次调整对象包括2017年6月30日前领取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职工(不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人员)、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各类工伤定期待遇具体调整标准为:一是伤残津贴(定期伤残抚恤金)按照伤残一至四不同等级,每人每月增加240元至270元不等;二是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类分别调整为3328元、2662元、1997元;三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其中伤残津贴(定期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如增加金额不足原待遇6.5%的,再予以补足;未参加工伤保险以及五至六级伤残职工定期待遇调整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共对市区统筹范围(含吴中、相城)内符合条件的363人的伤残津贴(定期伤残抚恤金)、144人的生活护理费、436人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了统一调整。经过调整,各类人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均有较大幅提高,其中伤残津贴(定期伤残抚恤金)人均增加265.07元/月;生活护理费人均增加237.75元/月;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增加116.76元/月。据悉,此次同时进行调整的还有工伤保险待遇中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计发基数,调整后为6656元/月。
在调整之后,此次调整之后参保人员将将受到较高的工伤保险待遇。众多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工作生活将得到更大的保障,对广大参保人员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关注手机新一站保险,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 查看详情 ¥16.00 起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
家财
-
-
中国人寿意外保险短期计划2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
君龙人寿超级玛丽12号重疾险
同种重疾二次赔,覆盖185种疾病,创新肺癌关爱金 -
华贵大麦甜蜜家2024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
最高4倍基本保额,夫妻共保,一张保单双重守护 -
长相安长期医疗险(20年保证续保)—个人版
保证续保20年,含重疾住院津贴,可选少儿门急诊保障 -
e享护-医享无忧百万医疗险(20年期)-个人版
20年保证续保,不限社保范围,可选院外特药责任 -
小蜜蜂5号综合意外险尊享版
100万意外保障,不限社保0免赔,住院津贴最高150元/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