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社保新政让保姆也可参保
发布日期: 2012.04.05
导读: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大力推广,基本已实现了全面覆盖。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国社保制度的发展,让我国社保制度更贴近民情,深圳出台了新政策。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深圳家政服务公司从业人员开始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家政服务公司要与保姆等家政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发薪日期,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手续。
为规范和发展深圳市家政服务业,保障居民家庭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基本需求,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有关问题,并要求市劳动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整合我市家政服务业相关政策。为准确掌握情况,市劳动保障局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深圳市家政服务业课题调研组。经过调研了解现状,分析问题,并提出了对策。
据了解,当前我市家政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是否纳入劳动合同管理范畴。为此,市劳动保障局大胆解放思想,突破现行法律框架,从实际出发,提出凡是家政服务公司的从业人员,包括家政服务员、月嫂、育婴师、家庭教师等,均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应当与家政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加强对家政服务公司的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起草了《深圳市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参考文本(讨论稿)》。经过与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及其会员单位交流、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等环节,反复进行论证和修改,于今年1月定稿并交全市各家政服务公司使用。
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考文本有四个明显特点:一是内容简单明了,结合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不高、工作技能简单的特点,对市劳动保障局发布的劳动合同文本进行简化,保留了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纪律、专项培训、处罚与奖励、合同解除与终止、其他等11项内容。二是贴近实际,适合行业特点,从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工作内容出发,针对其不适宜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现状,明确其经过劳动部门审批之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三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保护,明确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发薪日期,并要求家政服务公司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手续,解除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安心为深圳家庭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加大培训力度,针对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较低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状况,明确规定家政服务公司有义务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对于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从业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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