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税局强化北京缴纳车船税的管理
发布日期: 2014.03.17
导读:问:北京的车船税能否在就近的地税局缴纳? 答:可以
问:2014年北京车船税如何缴纳 答:办车险的时候就代扣了,或者去当地的地税局去缴纳
问:北京的车船使用税要到哪里交? 答:在保险公司缴纳交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可以代收。如果是新车,就必须去北京地税各个区县局的车船税窗口缴纳。你可以拨打12366地税热线,来咨询哪里距离您最近。 偶就是地税局滴
虽然现在人们依法纳税的意识都比较强,但是因为车船税的宣传力度不够,对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监管力度不够等原因,有些车主疏忽了北京缴纳车船税,无意中当了“偷税漏税”者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种现象反映出了什么问题?社会经济在飞速发展着,汽车使用的日益普及,可车主的思想意识以及车辆管理部门的思路并没有很好的配套跟上。当然,这是事物前进发展的一种非常的状态,只要我们认清了这种现状迎头赶上,一切问题都将不再是问题。举一个例子,在网络的应用方面,车船税缴纳就可以利用这个方便快捷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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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北京缴纳车船税的管理,北京地税部门加强了宣传力度,并对车船税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进。根据现有规定,车船税按年申报,一次性缴纳。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的,车船税缴纳期限应为购买交强险的当日。纳税人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于以前没有按时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除需补缴税款外,还需分年度按日加收应纳税款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现在,北京缴纳车船税一般都是在投保交强险的时候由保险公司代收。北京地税部门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要实行“见税出单”。各家保险公司也调整、完善北京缴纳车船税业务信息系统,将从信息手段上保证见税出单落实到位。按照有关要求,投保人在购买交强险时无法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且无法立即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须将交强险保单、保险标志和保费发票等收回备查,不得交给投保人,直至投保人缴纳车船税,在此期间,保险公司仍承担有关保险责任。
对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方式完成北京缴纳车船税后需要另外开具完税凭证的,由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办理。在办理完税凭证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持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保险单,开具完税凭证,并在保险单上注明“完税凭证已开具”字样。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车船税申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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