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监管动态 内蒙古:七个方面规范航意险业务

内蒙古:七个方面规范航意险业务

来源: 中国保险报 | 发布日期: 2011.05.11

近日,内蒙古保监局下发通知,从七个方面规范航意险业务。

  一是禁止保险公司委托无资质机构销售航空意外伤害保险;

  二是保险公司依法为航空售票类机构申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

  三是保险公司应遵循“谁申报谁负责”原则加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鼓励发展专属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航意险业务;

  四是保险公司必须建立和完善所属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业务台账;

  五是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全额及时结算保险费,不得用保险费抵扣代理手续费,保费结算不得超过一个月;

  六是保险公司应据实列支,通过银行转账及时全额向航空类兼业代理机构支付手续费,并及时取得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及业务结算表,严禁账外列支或现金支付;

  七是保险公司应科学厘定航意险手续费支付标准,加强航意险风险管控。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太平洋产险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查看详情 ¥2.90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太平洋产险
可保本市出行,每天1元
1周岁-85周岁;境内出游人士
查看详情 ¥1.00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 家财
新人专享福利
单位车辆险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