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疾
招商仁和仁康保重疾险保障100种重疾,被保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首次罹患重疾(无论一项或多项,按一项给付),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额和现金价值两者的最大者给付重疾保险金。
2、轻症
招商仁和仁康保重疾险涵盖了50种轻症,最高可赔付3次,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
3、身故保障
若被保人在18岁前不幸身故,赔付累计已交保费;18岁后身故,赔付基本保额或现金价值两者中的较大者。
注意,重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只给付其中一个。
如果被保人在75岁前从未发生重疾理赔,且75岁满期时仍然生存,将返还累计已交保费,但是重疾保障继续有效。
如果保障期间发生了重疾,合同便终止,保费也就不会返还了。
5、被保人豁免
招商仁和仁康保重疾险约定,若被保人患上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那么后续保费免交,保障继续有效。
6、招商仁和仁康保重疾险不保什么?
由于以下任一原因导致被保人罹患合同约定的轻症或重疾,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和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符合合同“经输血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因职业关系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及“器官移植导致的 HIV 感染”约定情形的除外;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符合合同“艾森门格综合征”、“肾髓质囊肿病”、“肝豆状核变性”约定情形的除外),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符合合同“永久性脑脊液分流术”约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