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育保险条例
陕西省生育保险条例是陕西省政府制定的一项法规,旨在保障妇女的生育权益和提高生育保健水平。根据该条例,陕西省将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根据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妇女包括在陕西省户籍的已婚妇女和非户籍妇女,年满18周岁的妇女,以及符合生育政策的妇女。这些妇女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待遇。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妇女的生育次数和生育年限来确定。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包括孕前检查、分娩费用、产后护理费用等。妇女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等。此外,陕西省还将加强生育保健服务,提供孕前检查、孕期保健、分娩护理等服务,提高妇女的生育保健水平。同时,加强对生育保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总...

案例 陕西省生育保险条例

  二、护照延期护照可延期二次,每次五年。持照人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到护照签发地公安机关办理护照延期手续。办理护照手续与首次申领护照基本相同,除登记备案的特定身份人员外,无须提交单位意见,只需提...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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