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是我国企业用工的一种补充形式,主要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临时性工作岗位指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辅助性工作岗位是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员工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暂时无法工作,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
若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从事辅助性岗位,需要经过以下程序:首先,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其次,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相关事宜;最后,在用工单位内公示相关信息,确保透明公开。
在实际操作中,用工单位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劳务派遣用工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