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答: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r />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如何赔偿??? 答:一般的工伤,如果不构成伤残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工伤误工工资,交通费,如果住院的要求伙食费。<br />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答:建议你先去做工伤鉴定,明确工伤级数,按级数进行赔偿(资料网上、书上都有)<br />

知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问: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介绍 答: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促进安全生产、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陕西省实施...查看详情>

案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新《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后,保险公司部分“刚性需求”目标客户被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团意险24小时保障的卖点“缩水”,商业保险不再具备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补充作用,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查看详情>

拓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问:《工伤保险条例》的保护对象有哪些?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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