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施行以来,对于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规范和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对工伤保险制度作了一些新的规定,为了做好与《社会保险法》中有关工伤保险内容的衔接工作,也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一些工伤保险问题,国务院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条例从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出发,完善了有关制度。
工伤保险条例从立法历程来看,分为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以及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为现今处理工伤案件本栏目提供工伤保险条例解读。北 京市、广东、河南、河北、四 川等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或各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如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