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险受益人基本写为银行 提前还贷剩余保费可转其它险种
发布日期: 2014.09.07
导读:问:因逾期还款5次,现银行房贷要首付4成,分期十五年...答:这个你要看合同条款明细 正常来说保险到退保都是不划算的 更何况还买了15年
问:被保险人死了,保险受益人是指定给妻子,可是被保...答:不会,这是国家规定
问:汽车贷款车险变更第一受益人为银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首先要由银行出具书面证明; 然后将银行出具的证明和车辆登记证(绿色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起给保险公司; 即可进行汽车贷款车险变更第一受益人为银行的手续; 到时候如果有问题,保险公司会告诉您的。
“2007年前,房贷险受益人都被强制写为银行”,提前还贷剩余保费转其它险种划算
房贷保险全称“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曾强行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
即使购房者在买房时一次性支付过这笔保险费,仍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投保过房贷险。“只记得当时要交很多杂七杂八的费用,具体包括哪些钱已经记不起来了。”肖云告诉记者。
与此相应的是更少人明白,从银行渠道投保房贷险,受益人基本被写为银行而非购房者本人。
房贷险受益人模糊
在北京生活多年的肖云,2005年在二环附近贷款买了套房子,在招商银行申请贷款,每月还贷1800元左右。
知道房贷险后,肖云致电当时给自己办理房贷的银行工作人员询问相关细节,对方表示,“当时是强制购房人投保了房贷险,由银行一次性代收全部保险费用。”
“房贷险保单正本目前还在银行,在还清贷款之前,买房人只保留保险单的副本以及缴纳保费发票。”工作人员解释为什么部分人不是很了解房贷险的情况。
对于房贷险受益人的问题,银行工作人员也并不避讳,“2006、2007年以前,房贷险受益人基本都被强制地写为银行。”
肖云对于这一回答感到有些气愤,认为自己出钱投保,受益人没理由为银行。
央行1998年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之后房贷险的强制投保制度一直延续到2006年左右,而银行为规避贷款风险,通常把银行作为保单受益人。
对于受益人问题,银行工作人员表示,“银行这么做也是为了防止发生风险时,购房者无力还贷。”
“那我现在能把受益人改为自己吗?”肖云问道。
银行方面表示购房者要想让受益人改为自己,只有通过退保再重新签订保单方式。但对方进一步表示,“购房者还清银行贷款前,是不能退保的。”
这意味着房主只有在还清房贷后才能将已经签订的房屋财产保险受益人变成自己,对此肖云认为银行方面太过“霸道”。
面对肖云的质疑,银行方面认为强制成为保单受益人是防范风险的正当举措,“银行只是为了保证贷款安全,而且一旦发生风险对于保险公司赔付的费用,银行方面只保留未还清贷款部分。”
提前还贷剩余保费转其它险种更划算
对于肖云的情况,如果还清房贷后退保,保险公司对房贷险退保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和违约金,以支付投保期间及退保后的保单运行成本,这对于投保人来说,不仅不能全额拿回剩余保费,收取的手续费也显然偏高。
业内人士建议,如果还贷提前完成,购房者并不用急于退保,剩余保费不妨转成其他险种,同样能为房屋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2006年以后,各家银行由于房贷竞争压力,基本都已经取消了强制购买房贷险的行为。
“强制投保制度取消以后,房贷险购买的比例很低。”北京市西城区某商业银行个贷经理告诉记者。
这样一来,一方面是减轻了购房人的负担,另一方面其实也让房屋财产处于没有保障的状况。
然而上海“11·15”特大火灾等事件警示着贷款买房者,彻底放弃房贷险并不是明智的行为。
房贷险通常由“财产损失保险”和“还贷保证保险”两个保险组成。财产损失保险责任,是指被保险人用银行抵押贷款购置的房屋如果出现因火灾、暴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地震除外)发生损毁的,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还贷保证保险责任,是指购房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死亡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由保险公司根据约定的偿付比例,承担借款余额的还贷责任。
两方面保险责任,对于贷款买房者来说都十分必要,如果贷款购房时没有投保房贷险,后来自己单独买一份家庭财产保险也未尝不可。
当然,为仍在还贷的房屋产权投保,有些细节值得留意。比如对于受益人方面的规定,自行购买家财险,受益人则完全由投保人决定而不受银行的影响。
“即使没还清贷款,受益人也并非只能写成银行。网上投保家财险后,一旦房屋发生风险,保险金一般是直接赔付给房屋产权所有人的。”中国平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4
- 50万保额,实习生、短期工,含意外医疗、补贴
-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 查看详情 ¥61.00 起
-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 查看详情 ¥16.0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