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知识汇总 保险经典案例 因未尽说明义务 保险公司赔全额

因未尽说明义务 保险公司赔全额

发布日期: 2012.05.22

导读:张先生和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弃车逃匿。张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被告知找不到肇事者,保险公司只赔偿70%。记者今日获悉,在张先生提起诉讼后,西城法院一审认定保险公司未向投保人说明免责条款,未尽说明义务,应全额赔付。

投保人发生车祸肇事者弃车逃逸

去年8月,张先生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司机弃车逃匿。交管部门认定张先生无责。在支付了8万余元修理费后,张先生向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拒绝全额赔偿。理由是按照保险条款的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且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已经投保了不计免赔险种的张先生认为保险公司无理,起诉到法院索赔。

法院认为,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张先生已经投保了不计免赔率的险种,且保险公司不能证明其将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已经对张先生作出了解释,没有尽到保险法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张先生支付保险金8万余元。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中国人寿财险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查看详情 ¥16.00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太平洋产险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查看详情 ¥2.90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