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新疆城镇居民三年内都将拥有医保
发布日期: 2012.05.22
导读:现在,我国的社会保险发展的越来越好。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了社保这一福利。但是,很多的偏远地区的群众还没有享受到这一福利政策。因此,我国对这些地区的医保也有了重新的规定,力争三年之后让新疆人民实现医保覆盖。
11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媒体透露,新疆将在未来三年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明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将新增哈密等八个地区。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长江说,目前,新疆乌鲁木齐、伊犁州和阿克苏地区三地已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明年,自治区将加快速度在哈密等八个地区启动试点,2009年再启动三个地区,争取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区实现制度全覆盖。
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生育保险处处长陈刚介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年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的城镇居民都属于覆盖范围。此外,新疆还规定:长期随父母在城镇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也可以按照属地自愿的原则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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