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的统筹
发布日期: 2012.05.27
导读:目前,随着医疗费用的大幅增加,许多消费者都购买了医疗保险产品以及商业保险。现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在统筹安排中,对医疗保险的管理和风险都有一定的调整。
医疗保险大数法则,一方面需要参加社会保险的人群必须达到一定的覆盖范围,另一方面也需要社会保险的管理必须珠统筹调剂的层次。如果覆盖范围达到要求,而参加人群还是分块运作,仍然实现不了社会保险共济,防范基金风险的作用。但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又取决社会保险机构的管理能力,并不是统筹层次越高,基金越没有风险,管理能力跟不上,同样达不到调剂的作用。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实行市级统筹,是在总结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既考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互助共济和抵御风险能力,又考虑地区间经济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和现实管理水平的差异的基础上确定的,是切合我国当前实际的。目前,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刚刚起步,如果统筹层次过高,直接搞省级统筹,地区间的差异过大,目前的管理水平也难以适应,条件显然不成熟。但如果医疗保险统筹层次过低,仅在县(市)以下统筹,保险基金共济能力较差,抗风险能力也较弱,难以满足劳动力流动的要求。而确定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在管理水平上是能够做到的,是比较适应各地实际的。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 查看详情 ¥2.90 起
-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 可保本市出行,每天1元
- 1周岁-85周岁;境内出游人士
- 查看详情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