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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县:城镇居民医保有新策
发布日期: 2012.05.20
导读:近日库车县颁布了新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相比老政策,新政策有较多修改完善,缓解居民医疗负担的同时也体现了惠民原则。
库车县从7月1号起出台实施了新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更大限度地为各族群众减轻了医疗负担。
库车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谢志龙介绍,库车县新制定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有了重大修改:“一是报销比例提高,住院报销从以前拿到手里的5000元提高到现在的10000元左右。最高封顶限额从12000元提高到15000元。这样总的报销比例为70%左右,比以前的报销总比例50%提高了20%。二是门槛费降低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前在县医院住院每年的门槛费由300元降低到100元。三是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提高了:以前特殊病种只能在1000元以内报销,现在提高到3000元以内报销。”
新修改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实施1个多月来,已经有患者得到了实惠。库车县居民热沙来提:“我这次住院花了5000多块钱,给我报了3000多,我自己掏了1000多.参加城镇医保我们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切实减轻了我的负担,对我们老百姓的的确确带来了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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