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医保待遇将大幅调整
发布日期: 2012.05.27
导读:社会医疗保现在已经成为了我们国家和很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很多人来说,社会医疗保险给他们的生活真正的带来了实惠。但是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现在仍然有缺陷,改革迫在眉睫。
浙江在线12月13日讯日前,柯城区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接近尾声。据了解,从2011年9月1日起,柯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两网合一”,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柯城区农村居民医保待遇将大幅调整,主要体现在“一扩、二增、三提”。
“一扩”,即扩大门诊报销定点机构范围,将市区部分医疗机构也纳入定点范围,在市人民医院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按25%报销,一级医疗机构按30%报销(实施药品零差率的医疗机构按35%报销)。
“二增”,即增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超过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予以报销,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10万元;增加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前可凭父母户口本、准生证预先办理,出生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实现无缝隙衔接。
“三提”,即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区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75%,区内二级医疗机构由60%提高到70%,区外市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由39%提高到60%,其它医疗机构也有相应提高;提高住院报销封顶线,由6万元提高到8万元;提高儿童“两病”待遇,将0-14周岁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的报销比例提高到80%,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
截止到目前参保人数已达12万,柯城区社保局提醒,缴费工作将于12月15日结束,请农村居民抓紧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参保人员还可自由选择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待遇享受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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