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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立法 确保农民工利益
发布日期: 2012.02.23
导读:据悉,作为全国第一例成功为农民工讨回退休养老金的案件,这起案例被评选为全国法律援助百优案件。相信李大妈的胜利能够让更多的农民工看到希望,更期待明确的立法能让农民工们不再需要李大妈式的幸运。
李良丽(化名)是位农村妇女,2001年,她工作了26年的单位,以到退休年龄为由将她辞退,并因其是临时工拒发退休金。最终,在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李大妈成功地讨回了退休养老金。
李大妈的幸运当中包含了很多偶然。如果不是承担养活8口人的生活所迫;如果没有“临时工也应该老有所养”的执著;如果法律援助中心没有及时出手救济……很难想象,以“农民临时工”身份在工厂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李大妈,能否走进法院的大门,能否得到这样一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判决结果。
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人经历着李大妈式的遭遇,但幸运却不可能降临到每一个人身上。
目前,关于农民工的养老问题,还没有现成的法律条文可依。李大妈要求为其补缴养老统筹金的诉讼请求,因此被法院以“没有事实根据”为由驳回。在劳动法找不到救济途径的情况下,律师及时转换策略,以侵权损害赔偿的思路打赢了这起劳动争议官司。
权利的救济不可能完全倚赖偶然来支撑,法律应该是维护弱者利益的最坚实保障。在劳动力供给明显大于需求的情况下,很多用工单位不愿意给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假若农民工主动提出这样的要求,就可能找不到赖以养家糊口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强制性立法和强有力的执行,确立农民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恐怕只能是一种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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