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个税延迟型养老险有望推广
发布日期: 2012.02.23
导读: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所缴纳的保险金在一定比例之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有别于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交纳保险金的做法。
日前,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应春表示,深圳市政府对养老保险递延纳税工作非常重视和支持,希望该项政策能够在深圳先行先试,率先推开。而在去年8月份,上海市在向国家发改委上报的文件中也曾提出过类似的希望。
作为我国最重要的两个金融中心,深圳、上海均提出试水养老保险递延纳税政策,并非偶然,它标志着该项政策经过多年的调研和准备后有望破冰。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在国外,这种产品非常通行,旨在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增强自我保障能力。
一般情况下,个人退休前的收入普遍高于退休之后的收入,在累进税制下,这种政策实质上是国家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是一种政策上的鼓励。
深圳、上海试水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明显是为了实现发展成金融人才高地的目标而推出保险产品。原因是金融高端人才目前大多缴纳个税比较高,实行这个政策后,由于所得税起征点处于变化之中,递延缴纳的税款可能获得减免,可以弥补个人所得税政策在退休前后的“不公”,并减少纳税次数。
不过,这一政策完全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职工退休前的收入高于退休之后的收入是普遍现象,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可以推动更多人建立个人养老计划,对于收入稳定但投资资金不足的工薪者来说,它又不失为一种理财之道。所以,这一制度理应早日浮出水面,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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