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合肥出台新政策降低城镇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
发布日期: 2012.05.26
导读:高额的医疗费用一直是老百姓们的心病,为减轻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合肥市人社局出台了新政策,旨在降低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价格。
今日起,为减轻合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合肥市人社局出台新政策,降低《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的基本医疗保险91种乙类肿瘤药品自付比例。
人社部门介绍,此次调整的91种肿瘤药品自付比例中,西药61种、中成药30种。药品自付比例全部由原比例下调,其中3种药品降低30%、36种药品降低20%、52种药品降低10%。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住院或门诊使用此91种乙类药品时,先按新规定的自付比例自付后,再按合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91种肿瘤药品降低自付比例的具体内容详见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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