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已经十年,经过持续努力,“一带一路”建设已取得丰硕成果。根据世界银行报告显示,共建“一带一路”为参与方带来了巨大经济利益,贸易增加4.1%,外资增加5%,低收入国家GDP增加3.4%。预计到2030年,共建“一带一路”每年将为全球带来1.6万亿美元的收益,占全球GDP的1.3%。根据我国官方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年贸易额达到2.1万亿美元,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到210亿美元。共建“一带一路”为沿线国家推动经济现代化提供了基础框架。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各方通过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保障内陆国家乃至有出海口国家的贸易和投资通道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共建工业园区和经济特区等投资项目,为加快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内生增长动力、推进工业化进程奠定了良好基础。世界贸易组织发布的《全球贸易展望》指出,全球贸易增长虽在逐步恢复,但仍未达到疫情前水平。地缘政治冲突、粮食安全、货币政策收紧等风险因素依然存在,但相对有所减弱。特别是在过去三年的疫情期间,全球贸易表现出了自敏感和易感性、柔韧性和坚韧性的特征。全球贸易的长期发展趋势显示出数字化已成为主要技术因素,应对气候变化正在改变经济和贸易格局。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正经历本土化、区域化、多元化的重构趋势。发达国家主要采取政策驱动的本土化趋势,跨国公司则寻求效率和安全的多元布局,我国企业则向市场驱动的“溢出”趋势发展。共建“一带一路”为我国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国际产能合作,构建了“以我为主”的全球价值链。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企业在沿线国家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达571.3亿美元,为当地创造了42.1万个就业岗位。未来,我国企业可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首先,要进一步深化构建“以我为主”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保障现有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签署、升级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其次,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和域外加工贸易,建设产业集群,构建生产网络,形成中国出口上游中间产品、进口最终产品的良性经济循环。这需要与沿线欧洲发达国家、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建设“原始集成创新+协同制造”型生产网络,形成上游中间产品重复跨境加工,中国提供最终中间品,沿线国家承担总装的劳动分工。同时,还需要与沿线亚洲发展中国家、非洲及印度洋沿岸国家建设“原始集成创新+服务外包”型生产网络,形成上游中间产品中国提供,沿线国家承担总装的劳动分工。共建“一带一路”为我国企业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构建“以我为主”的全球价值链铺平了道路。面对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我国企业需要保持开放姿态,积极融入国际经济合作,与沿线国家共同实现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