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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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回复 1、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在保险的保障期限内,被保险人在等待后或者因意外原因导致首次确诊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该次理赔的重大疾病所属组别的保险责任终止,本附加保险继续有效,但保单的现金价值减少至0,同时保险公司将豁免剩...
***dl / 2021-05-17
最佳回复 1、重疾保障:保障100种重大疾病,可赔付3次,每次赔付100%的基本保额。2、轻症保障:保障35种轻症疾病,可赔付3次,每次赔付30%的基本保额。3、身故保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或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种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①如果被保险人身...
***dl / 2021-05-17
最佳回复 1、怀孕期疾病医疗保障:被保险人于怀孕期间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患附表二所列疾病时,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乘以附表二所列疾病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怀孕期疾病医疗保险金。 2、附带被保险人先天性疾病保障:附带被保险人于出生七日后六周岁前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患特定先天...
***dl / 2021-05-17
最佳回复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特定疾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
***dl / 2021-05-17
最佳回复 1、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dl / 2021-05-17
¥2.90 起
¥1.00
¥2.30 起
¥3.7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