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聊城人,2009年7月份公司给交的生育保险,现在已经怀孕三个月了,明年生产时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如果可以,我现在需要办理哪些准备工作?需要和保险处联系吗?去医院孕检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希望能帮到您: 连续缴费九个月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于不满9个月的,上述前两项费用依旧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要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的生育津贴高于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产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应当补发给个人。详情请咨询当地社保所。
你好!感谢你来这里咨询!社保的政策各地不完全一样,建议你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直接咨询,这样得到的信息最准确最权威,对你才是最有帮助的。 北京这边是这样,要交费满9个月后才可以全部享受生育的政策,不满9个月的只能享受生育费用报销,不可以享受生育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