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05年底到09年12月份都交的生育保险,后来离开公司就没交了,如果我2010年12月份生孩子那我还可以报销吗?能报百分之几?问题补充:还有,我是绍兴交的,我老公是宁波的,如果生在宁波那哪里去报?
希望能帮到您: 连续缴费九个月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于不满9个月的,上述前两项费用依旧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要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的生育津贴高于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产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应当补发给个人。 具体规定请咨询当地社保所获取权威解释。
你好!感谢你来这里咨询!生育保险一旦断交,就像医疗保险一样,以前就没有了,而且要重新计算等待期。如果你要在宁波生孩子,要看你老公有没有生育保险,如果有,可以报销生产期的医疗费用,但没有生育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