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今年6月份在一个平安业务员的介绍下购买了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帮我妈妈办理的那个业务员说是每年缴费6000元,到身故有12万的保额(就是死了后保险公司给12万)和附加寿险:智盈重疾,生了大病有6万的保额,还有附加一年期短险:无忧意外和无忧意外医疗,各有1万保额.因为我妈妈没有什么文化,也看不懂合同里写的东西,只是听业务员说的天花乱坠,业务员说只要缴费3年,以后可以不用缴费,就可以享受很高的利息,还有到身故那天有12万,发生什么重病还有6万,但却并没有说什么要扣除保障成本和初始费用,所以我妈妈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听了业务员的天花乱坠的话,觉得很核算,简直是天上掉馅饼,还帮这个业务员拉了我们那好多街坊邻居和亲戚来买,可我后来看了下合同后才发现要每个月扣除保障成本,而且是每个月扣,扣到终身.现在我的真正问题来了:按照我妈妈打算缴费3年,每年6000元,初始费用是不是这样计算的(第一年初始费用是50%,那就是第一年里缴的6000元里扣掉3000元,那第一年的保单价值就剩3000元;第二年初始费用是25%,那第二年的保单价值就剩4500元;第三年初始费用15%,那第三年的保单价值就剩5100元),那就是说我妈妈缴费3年,共缴费1.8万元,但扣除初始费用后,只剩12600元,少了5400元,可我还没有把每个月扣除的保障成本算进去,因为我还不知道这个保证成本是怎么扣的,每个月扣多少?但我知道最后我妈妈存进去的1.8万元只会少,就算加上利息复利,估计也抵挡不住每个月扣除的保障成本,那这样按照业务员说的存3年觉得核算,这不是在打你们平安保险公司的耳光吗,我怎么算到最后估计我妈妈的18000元的保费一分都拿不出来,都被保障成本扣光,那不就好比是一个吸血的机器吗,有去无回吗~!我们老百姓把钱从银行取出来存到你们平安保险公司是为了保障呀,我不知道是不是那个业务员为了拉保险才这样和我妈妈说的,还有那个业务员说了,到时候可以把钱取出来,只要留2000元在里面就不会有问题,最后还是可以享受这个险种的保障(也就是身故12万和大病6万),请给我一个详细明白的解释!!!问题补充:谢谢大家的分析,现在我希望大家能帮我妈妈做一个收益计划表,我妈妈是今年6月16日买的保险,年龄48周岁,缴费每年6000元,身故保险金是12万,大病6万,还有 2个无忧意外医疗各1万,那我妈妈缴费10年的话,第11年开始不再缴费,那会亏本吗?能否帮我做一个收益表,我想知道我妈妈缴费10年,缴费起至生命结束,得到的利息是多少,不是有利滚利吗,我妈妈现在48岁,那15年后的本金和利息是多少大概?这个保障成本每年扣多少?
最近太多人投资万能了,当然也有很多人咨询这类问题,我把网络上一个很经典的万能分析带给大家,希望大家根据自己情况慎重考虑万能。 投资平安万能重疾保险需要明白的几个问题 一、万能重疾保险并不是适合所有的人 万能险购买者最好具备几个条件: 第一,有稳定持续的收入, 第二,有一笔富裕资金且长期内没有其他投资意向, 第三,有一定的投资和风险承受意识,但又没有时间和精力进行其他投资。 第四,对万能险的收益回报有中长期准备。所谓中长期至少应在10 年以上。比较适宜的人群有固定房租收益者、私营企业主、政府公务员、遗产继承者、有富裕资金等中高收入人群。所以,50 岁以上的老年人尽量不要购买万能险,由于短期投资难见到收益。因此这类人买其他品种的保险 反而更合适。 第五,笔者建议,保费最好在年交2 万元以上,且至少交10 年以上收益才不错,如果保费只交5 年,每年只交5000 元,特别是年龄稍大一些的,保单价值就有可能不够扣除保单保障成本,因而就面临着失效问题。 二、平安万能重疾险主要有以下两个产品组合 A: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A+附加重疾A(其保障成本从主险的保单价值扣除) B: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B+附加重疾B(其保障成本从主险的保单价值扣除) 市场上主要以B 为主,因此该文章以B 为例说明 附条款: 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B 合同条款 平安附加智富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 合同条款 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A 合同条款 平安附加智富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 合同条款 三、万能重疾B 款的保险责任 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B 的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身故,本公司按身故当时保单价值与身故当时保险金额的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附加重疾B 的保险责任: 观察期:90 天 观察期内发生大病,退还保障成本增加到主险的保单价值。 观察期后按照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大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年龄 给付比例 0 至1 周岁 25% 1 至2 周岁(含1 周岁) 50% 2 至3 周岁(含2 周岁) 75%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 如果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我们给付主险合同保单价值,主险合同终止。 四、万能保险的收益是扣除初始费用、身故保障成本、大病保障成本之 后的保单价值收益,而不是所交保费产生的收益 条款: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保单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 (1)投保时,您交纳保险费后,保单价值等于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在此之后交纳保险费,保单价值 按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等额增加。如果享有持续交费特别奖励,保单价值同时按照持续交费特别奖励 等额增加。 (2)我们每月结算保单利息后,保单价值按结算的保单利息等额增加。 (3)我们结算保证利息后,保单价值按结算的保证利息等额增加。 (4)我们每月收取保障成本后,保单价值按收取的保障成本等额减少。 (5)如果您部分领取现金价值,在我们收到您的部分领取申请书后,保单价值按领取的现金价值等额减少。 ①、第一部分初始费用的扣除 客户所交保费,前几年的初始费用是相当大的。 条款: 期交保险费的初始费用 初始费用占期交保险费的比例见下表: 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 第 1 至第 5 保单年度,初始费用占追加保险费的比例不超过 10% ;第 6 保单年度起,初始费用占追加保险费的比例不超过 5% 。 ②、第二部分,身故保障成本和大病保障成本的扣除 主险的身故保障成本费用收取的条款: 我们对本主险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相应的保障成本。每日的保障成本为年保障成本的 1/365 。年保障 成本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 危险保额 (见 10.6 )及风险程度决定。每千元危险保额应收取的年 保障成本见附表。如果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需要增加年保障成本的,将会在保险单上批注。 在每月结算日零时,我们按照该月的实际天数收取保障成本。如果有欠交的保障成本,我们也同时收取。 附加险大病保障成本费用收取的条款: 我们对本附加险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相应的保障成本,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障成本必须随主险合同的保 障成本一起收取。每日的保障成本为年保障成本的1/365。本附加险合同年保障成本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 性别、风险程度及危险保额(见8.10)决定。每千元危险保额的年保障成本见附表。如果根据被保险人的 风险程度需要增加年保障成本的,将会在保险单上批注。 在每月结算日零时,我们按照该月的实际天数收取本附加险的保障成本。如果有欠交的保障成本,我们也 同时收取。我们每月收取保障成本后,主险合同的保单价值按收取的保障成本等额减少。 条款的保障成本见附表 50 岁以后,身故保障成本和大病保障成本扣除是相当惊人,以10 万元保额为例说明,演示到80 岁,客户可以根据表中的数据自己演示计算。50 岁至80 岁,保额才10 万元,而扣除的保障成本就高达194935 元。 特别说明:保障成本是按照客户当时的年龄来扣除,而不是一成不变的。 该表中的合计费用是指身故保障成本和大病保障成本的合计,是根据下面的两个表计算得出 五、万能重疾险是可以失效的,而不是不会失效 如果客户超过40 岁以上,且只交保费5000 元,只交5 年,保单是很容易失效的,尤其是选择10 万元以上的保额,因为它不但要扣除较高的初始费用,而且50 岁后扣除的身故保障成本、大病保障成本比40 岁左右的还要高很多,如果没有特别高的投资收益率(目前在3.6%左右, 万能保险是靠高的投资收益率作支撑的),很难保证保单价值可以够扣 除保障成本的,到时保单价值几乎不存在了,就失效了。 条款: 在每月结算日零时如果保单价值不足以支付保障成本,则自该结算日的次日起 60 天为宽限期。如果您宽 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的,则本主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在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后 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六、万能重疾险的缴费期限是终身,扣除保障成本也是终身,缓缴保费 不是可不缴缓交年的保费 很多客户认为选择交5 年或10 年,认为是只交5 年或10 年,这是错误的,保单 条款是交费终身。交费虽然是非常灵活的,比如交了第1 年、第2 年、第3 年, 第4、5、6 年没有交,想第7 年交,是可以的,但必须先按顺序依次把第4、5、 6 年的先交上,才能交第7 年的。 保单管理费、身故保障成本、大病保障成本的扣除也是终身的,不是交费5 年, 就扣除5 年,而是扣除终身,只要保单有效,就会扣除的。 关于缴费期限的条款: 期交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关于缓缴:如果你缓缴了两年保费,在其后补缴保费时,仍要先将未缴的两年保费补足,缴费的年度一年 也不会减少。 条款: 您交纳首期期交保险费后,如果保单价值足以支付保障成本,您可选择暂缓交纳期交保险费,我们按本条 款 5.6 的约定收取保障成本,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您暂缓交纳期交保险费,那么以后每次交纳期交保险费时,须按顺序依次交纳以前各期缓交的期交保 险费,最后交纳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所交的期交保险费分别归属到相应的保单年度。 七、万能重疾险的保险金额是不能随便增加的。如果只交5 年保费,以 后不交,则以后是不能增加保额的。主险65 岁以后和附加险55 岁以后 是无权增加保险金额的。 有的客户认为我30 岁时连续交费5 年,到了50 岁时,到了70 岁时,8 0 岁时再增加身故和大病保额,这是错误的,条款是不允许的,是有条 件的。 主险条款: (1)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您可以向我们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 1 次。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本主险合同生效满 1 年; ② 在被保险人 65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申请; ③ 以前各期和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已交纳。 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您必须按照我们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我们指定医疗机构出具 的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从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生效。 附加险条款: (1)申请增加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您可以向我们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1 次。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满1 年; ② 在被保险人55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申请; ③ 主险合同以前各期和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已交纳。 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您必须按照我们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 证明文件。 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从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生效。 八、领取保单价值是要扣除手续费的 条款: (3)我们在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30 天内,给付您部分领取的现金价值。对每一保单年度的前两次 部分领取,我们不收取部分领取手续费;对同一保单年度以后的各次部分领取,我们每次收取部分领取手 续费 20 元,部分领取手续费直接从给付的现金价值中扣除。 我们可以改变上述部分领取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但最高不超过每次 50 元。 结束语 只要您满足购买万能重疾险的条件,对初始费用和保障成本的扣除等等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该险种还 是相当不错的。如果自己的经济不是很宽裕,且年龄偏大,还是购买其他类险种为宜。 该文章只是希望老百姓在购买该类险种及其它类似险种时,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能够明明白白的买保险, 而不是稀里糊涂的买保险。
顾惠玲:你好!可我看了那么多位专业人士的回答,都说这为保险业务员给我妈妈做的3年计划是绝对不可能有收益的,最后不但拿不会本金,还会导致合同失效!!
呵呵,谢谢大家的帮助,我基本上已经明白了.我也很佩服你们做保险行业的人士,针对很不错,保险不好做,据我了解,那些做保险的业务员要天天跑,因为如果拉不到保单就会没工资拿,也会被保险公司辞退,我以前刚毕业的时候,因为没找到工作,也去做保险公司,先是培训,上午听课,下午就要自己出去找客户,但我当时毕竟刚毕业,到哪去找客户呢,总不能在马路上见到一人就拉过来叫他买吧,找自己亲戚朋友买吗,我觉得又不大好,就这样后来一个单子都没拉到,做了半个月就走了,可能我这个人不大会说话,人太老实~!但保险这个行业的待遇很高的~!
我尊敬的客户,我认为您的妈妈买了这份保险是十分明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我们做子女的一份孝道。“那就是等于到我妈妈身故得到12万,扣除之前本金的6万,实际我最后只是多赚6万,是不是有点不核算呢,”妈妈买保险是为了赚钱吗?那就去买股票,买彩票吧!保险不是基金,不是股票,是妈妈的爱!您知道妈妈买这份保险,是为了那12万买的吗?那12万妈妈能花一分钱吗?你怕妈妈受骗,怕让老人受损失的心情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保险真是不能这样算的,关键看您的钱是怎么个拿法,你是站着拿,还是躺着拿,如果是站着拿,你的妈妈长寿,颐养天年。作为子女,让妈妈在有生之年给我们机会尽孝道,是幸福的!如果妈妈万一不在了,用6万元换回了12万,你觉得是亏了吗?所以说,你妈妈是明智的老人,活的有智慧,有尊严!我很敬重她。如果您要做一名孝顺的子女,那么用你的零花钱,帮妈妈提供一部份后期的续缴款,让妈妈获得更大的保障,那么我相信,无论是妈妈老年,还是在百年之后,你都不会赔的!这款产品具体的问题,我建议您在网上,找一位资深的平安公司的业务员,深入探讨一下!对于您对妈妈的关怀,还有对妈妈老年生活的担忧,我表示由衷的赞赏!很希望成为您的朋友!
目前来说所有的储蓄类的险种都是有扣除初始费用的,只是万能险特别的标出来而已.万能险适合的年龄是18岁到45之间,其实所有的险种都是这样的,过了45岁投保,基本上不好看.那是不是连本都回不来呢?48岁交12年以上的话,估计可以回本的
我现在明白了这份保险的作用:1,短期是为了保障;2,中长期是为了储蓄;3,长期是为了养老;那么先撇开“短期是为了保障”这一条,按照我妈妈现在48周岁这个年龄,缴费10年,每年缴费6000元,共投入本金6万,应该以储蓄和养老为主。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我在里也咨询过很多人士,了解到这份保险是可以做到比较完美的。那么下面我有方面想向各位咨询下了:1,合同2.3条款基本保险变更里有写到部分领取现金价值会使基本保险金额等额减少。那么如果此时我保单价值现金有1.8万,我提取了1万,那吗身故12万保险金额是不是就减少1万呢?最后就变成了11万的身故保额呢?如果我的理解是不对,请麻烦大家详细说下。2,当保单价值现今达到6万时,刚好我妈妈得了大病住院了,也符合合同里大病的要求,那保险公司赔付了大病6万,那问题来了,这个6万赔付给我妈妈后,那么身故12万的保险金是不是还是12万不变?还是减少了6万(大病6万)?最后只剩身故6万保额呢?3,我妈妈现在48周岁,缴费10年,按照目前这样的形式,要想让保单价值现金达到12万需要多少年?因为在没有意外发生的情况下,我妈妈就是以养老储蓄为主了,那么是不是应该当保单价值现金达到12万的时候,就应该把重疾和身故保险金调掉最低呢?因为我的理解是既然我的保单价值已经高于身故的保额,那为了减少扣除的保障成本,我只能把疾和身故保险金调掉最低,不知道我这样理解是不是正确?那么我最关心的问题来了,如果我的理解是对的,那我想知道这个重疾和身故保额最低各能调到多少?这个重疾最后能不能不要了?4,因为我看了下合同,发现这个业务员也帮我们买了一个附加一年期短险:无忧意外和无忧意外医疗,基本保险金都是1万,这个我想应该也是要扣除保障成本的吧?那么这个扣除的保证成本每年是多少?如果有可能的话,麻烦大家详细说下在什么情况下我妈妈能得到这个1万的保障?
我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要补充下:当我的保单价值是10万,身故12万,重疾6万。如果这这个时候我妈妈得重病住院了,那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赔付6万给我妈妈,那么对身故12万保险金和保单价值10万有什么影响吗?因为我是这样理解的:保险公司赔付重疾病6万,那应该是最后身故保险金扣掉这6万,变成了身故6万,而保单价任然为10万,那么这个时候就是保单价值10万,身故6万,保单价值大于身故的保险金了,那以后不管是提取现金还是身故后都是以保单价值的105%来取了吧?
楼主你好保障成本是每个月扣除,但是保险公司每个月在给你投资的时间越长回报越高,你投资的钱越多你的回报也就越高,你妈妈第一年吧6000元交给平安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要承担你妈妈12万的人寿保障,6万的大病保障,意外保障和意外医疗费用风险保障,你妈妈没有事保险公司扣除点保障成本,你感觉不好,万一出事了平安保险公司吧钱赔给你了,你还会为保障成本想不通吗。初始费用,保险公司这么多人晚年服务,有专家为您投资,如果你妈妈每年吧6000元钱存入银行,存10年有多少的回报,
你好楼主,你妈妈今年48岁,买任何传统险都是倒挂,业务员给你妈妈设计的智赢产品,是个非常好的产品,保险短期缴费是不合算的,可能业务员考虑到你妈妈的年龄他老人家需要一份保障,保险你要看长期的计划,和收益,还是很划算,在11年本金会回本,谈到初始费用这一块,此产品是公开透明的,其实又有哪一家的产品不扣初始费用哪?公司24小时要给你妈妈担负12万的保障,才扣你3000元,是你费用的40倍。请问给你12万的房子住,里面的水电费,哪你交不交水电费哪?给你12万的汽车,要想开车风光,汽油是不是你来买单,如果一生平安,本金是你的,而且还收益,此款产品不好吗?至于业务员让你妈妈交三年以后可以当年不交和缓交,但可不能缴费满期,可以交15年,保险是个长期计划。你同意我的观点吗?
张兵, 你好!你一直都在建议我妈妈要退保,你说就算我妈妈缴费15年,最后也是亏的,真的是这样吗,如果这样我想没有一人愿意买这份保险了,因为交15年都亏,还有什么任何意义呢?
我看了很多关于这个保险的资料,以我妈妈缴费10年,每年6000元来看,到第20年保单价值现金大概有7万多,如果正好第20年我妈妈身体不好住院了,那我从我妈妈的保单价值里提出7万元,然后我妈妈的病也符合大病6万,那6万保险公司也会给我吗,还有这个6万是我妈妈出院后给,还是住院治疗期间给?这个非常重要的,因为没钱看病,如果保险公司不先把大病的6万先给我妈,那我妈妈无法顺利进行医疗,如果也刚好这个时候我妈妈不在了,那12万身故也最后给我吗?那实际我家人得到的是取出的7万保单价值现金、6万大病、12万身故保险金,总共约25万,是这样吗?当然这情况只是个假设,我希望我妈妈安享一个美好的晚年,但如果真发生了什么事,我妈妈能得到我说的这些保障吗(取出的7万保单价值现金、6万大病、12万身故保险金,总共约25万)。
你好!由于你妈妈买的是投资险,收益是不确定的,你请那位业务员做份参保时的预算给你作参考,另外参考保险公司过去的收益记录,减除所扣的保障费用,就可以看到预算15年后的收益。
你好: 保险规划是人生的不同阶段都应该首先考虑的,是家庭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实现人生目标。但一定是越早规划越好。 而对于五十岁左右的人来说,没有哪个产品会更适合他们。只能让他们在享受保障的同时投入的本金能够收益最大化。我们的代理人一定要客观的面对问题,给客户设计最合理的计划。 诚信第一 客户至上 服务至上
像我们老百姓看中的就是这个重疾6万和身故12万,像我妈妈这辈的人想的就是以后死了后能留给自己的孩子一份遗产,按照我妈妈这样缴费10年,共投入6万,那为了在没有发生重病的情况下,那是否可以等到保单价值达到6万的时候,我把重疾调低到最低1万,这样就减少了保障成本,对后面的收益有所提高,因为我想如果保单价值大于或等于重疾,那就是按照保单价值*105%来赔付了,那这个重疾6万的保障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但一旦这个时候发生重病,那等于是用自己的钱来赔给自己了,保险公司等于只赔付了本金的5%,如果最后大病后我妈妈不幸不在了,那也得不到所谓的身故12万了吧,因为在赔付大病(保单价值*105%)的时候,我妈妈的保单价值已经归0,那合同失效,就没有什么身故的保障了!!!是不是这样的???
谢谢大家的帮助~!非常感谢~!等业务员上访后,我应该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到时候我会第一时间在这里告诉大家~!
卖保险要只是为了生存,的确会像你说得那样,保险代理给人卑微的印象,靠不恰当的方式卖保险。我10年没敢进入我很向往的保险业,也是基于以上原因,但我找到一个加入保险业最好的时机,进入最好的公司最好的部门。我有明显的感觉,以前搞IT,对陌生人提到职业,大都得到认同甚至羡慕的眼光,但刚转行做保险时,感到明显的不同。但现在我的感觉很好,又重新获得客户的认同。做保险,若以专业、诚信服务为理念,帮助家庭完善保障,也应该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