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疾病及重大手术包括多少种疾病种类?保和不保的规定分别是什么?这款产品一共覆盖了24种疾病,包括:急性心肌梗死、癌症(恶性肿瘤)瘫痪、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中风(脑血管意外):严重烧伤:暴发性肝炎: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病: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十)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十一)主动脉移植手术:(十二)心脏瓣膜手术:(十三)多发性硬化症:(十四)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十五)昏迷:(十六)痴呆(阿尔茨海默病):(十七)良性脑肿瘤:(十八)再生障碍性贫血:(十九)严重头部外伤:(二十)运动神经元病:(二十一)慢性肝脏衰竭:(二十二)慢性呼吸衰竭:(二十三)肌营养不良症:(二十四)系统性红斑狼疮。各家公司的疾病数量有一些不同,有的24,有的28,有的30 ,还有更多的,但其实有的病是充数的,还有的把一种疾病拆开来按好几个算,大家比较的时候要注意。挑一些重要的疾病来看看是怎么规定的,大家可以看完肯定会说“啊!保险公司规避了这么多风险!我理解的重大,和保险公司愿意赔的重大有很大差别啊!”1) 癌症(恶性肿瘤):所有原位癌、所有皮肤癌,包括厚度小于1.5mm的黑色素细胞瘤不保,所有非危及生命的癌症,如TNM分级T1(a)或T1(b)的前列腺癌或其他相同或更轻的分级的前列腺癌,甲状腺或膀胱的微乳头状癌(肿瘤直径小于1cm),RAI3期以下的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都不保。点评:所有不够严重的癌症,治愈希望比较大的癌症都不保。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两侧的肾脏功能呈现慢性且不可逆性的末期衰竭,致使患者必须接受长期的定期肾脏透析治疗或接受肾脏移植。点评:有的公司还规定了双肾必须透析至少3个月或接受手术,有的则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这个条款最让我不放心的是,10年后科学发达了,不需要肾移植或透析了,是不是保险公司就什么也不赔了呢?3)中风(脑血管意外):指任何脑血管的突发性病变导致持续超过24小时的神经系统机能障碍,包括脑梗死、脑出血和源于颅外因素而造成的脑栓塞。必须在发病六个月后仍遗留永久性神经系统机能障碍。发病六个月以内的索赔均不予受理。点评:有的公司相对比较宽松,发病3个月后就可以赔。中风是常见病,宽松三个月还是很有用的。4)帕金森氏病。点评:对这个病不同的产品有很大的不同。有的规定必须在60或65岁之前确诊才赔。碰到这样的产品,你就只能当他什么也不赔了。我请教过医生,这种病在60岁之前确诊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你选的是终生产品却加了一条60岁之前要求确诊,保险公司在规避责任!5)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包括肾脏、肝脏、心脏、肺、胰脏、小肠或骨髓移植。点评:各家产品没有太大不同,有的公司不保小肠。不过我的医生告诉我就目前来看,小肠手术排异非常不好,所以很少有人做小肠移植。所以有没有也无所谓。6)、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必须接受了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但不包括冠状动脉扩张成形术及其他血管内介入治疗手术。点评:和主动脉移植手术、心脏瓣膜手术等一样,必须接受开胸,开心手术才能理赔。这也是我觉得保险公司非常不为客户着想的地方,因为医学发达,现在已经有很多先进的医学手段,不必开胸这么痛苦就可以医治了(但也需要很多钱),而且以后肯定会更加朝这个方向发展,可是保险公司不但写了什么病,更强行规定“怎么治”,规避了很多风险,客户是很无奈的。7)运动神经元病点评:虽然各保险公司规定的重大疾病种类不一样,有的24,有的28,有的30 ,还有更多的,但其实有的病是充数的,比如运动神经元病,一般是遗传病,如果10几岁没有,一般成年人就不会有了。如果你已经是成年人,就不必理会条款里保不保这个病了。8)系统性红斑狼疮也是一种很难得上的疾病,关键是要“系统性”的才赔,概率很低的。9)I型糖尿病点评:1型糖尿病,它是胰岛素依赖性。成人基本上不会得这种病,临床验证大多是少儿会得,成人得的都是2型糖尿病,而大病险中明确规定,2型糖尿病不保。10)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点评:有的是规定只有医护人员才保的,有的是不限制的,这一点差别挺大的。11)、有的产品规定了“终末期疾病”,这一点挺好的(太平人寿是有规定的,新华人寿也有),这样其实所有快不行的病不管现在知道不知道,有没有列在合同里,都可以算上,其实很多病,比如“慢性肝脏衰竭”“慢性呼吸衰竭”,说白了不都是终末期疾病吗,所以光看24种还是25种有时候是不准的,还要具体看到底怎么规定。大家看了其中的一些条款,有什么感觉呢?说实话,我看到的时候是非常失望,感觉进退两难。一方面我们确实有这个保障的需求,可是另一方面,从条款里看到的,看的出保险公司处处在规避风险(完全是站在客户的对立面设计的),虽然有20-30种大病被列入了条款,可是看看那些释义,每一种病都有那么多不保的情况,即使买了保险,我们自己要承担的风险还是很大。保险公司愿意赔的“重大疾病”和我们生活中真正的“重大疾病风险”并不是一个概念。我们生活中如果碰到了一些重大的疾病风险,买了重大疾病险也是覆盖不了的。我们买保险的初衷是如果患了大病,我们立刻就有一笔可以救命的钱,因为有这个保险,我原来不舍得或没能力做的医疗我可以做,可以及时救助他。可是看条款的感觉却是,如果你不是即将死亡或高残,你休想拿到保险费。我们看到,有很多条款规定了具体的医疗手段,一定要透析6个月了,一定要换肾了,不开胸做手术就不赔了,等等。其实现在谁能说清楚30年后医疗手段是怎么样治疗这些病的?到时候可能主动脉手术完全只需要在胸口开一个小口就可以做了,但费用是100万。可能基因技术发达,根本不需要换肾了,但需要200万。这不是人生的重大风险吗?但如果出了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笑眯眯地说,对不起,合同不是这么写的,我们不赔。(当然保险公司可能会调整重大疾病的定义,但一定是发生了很多纠纷之后,或者在新技术应用很多年后)。问题补充:天府吉祥卡中国人寿全家福卡这两种觉得保意外的感觉好像不错。
作为一名保险代理人,同时我们也都是被保险人,我很能理解楼主提出的问题,并非不无道理.根据近年来调查,恶性肿瘤成为人类的头号杀手,然而我们重疾保险第一类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就不包括原位癌,什么是原位癌?哪些癌症属于原位癌?其实就连我们保险代理人也不见得个个搞得清楚,还有其中的很多设限,我们都不见得全部弄通弄懂,因为我们只是保险代理人,我们不是医生.我的一个朋友的父亲被查出患肝癌,到死也未转移,按照我们现有的合同,就不属于理赔的范围.然而我们有几个代理人在向客户介绍重疾类保险产品的时候,敢对客户说肝癌,胃癌,食道,食道癌,......只要是没转移的都不是理赔范围的话.(我对楼上的苗珈曾经介绍过)也许不是他们不说,而是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就好比保险的某些数据是精算师算出来的.但凡有一点,能赔的责任中不能赔的释义在保险合同中都注明了,客户在拿到保险合同时要仔仔细细看清楚,真正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再有了,保险是今天为明天做准备,谁会知道明天自己会得重大疾病中的哪一种,假如真正是释义中免赔范围,也只能自认倒霉.新保险法的修改更加注重了对被保险人的利益的维护,相信有一天重疾保险的某些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也会更加人性化的得到修正.我在向我的客户讲解重大疾病的条款的时候,我会竭尽所知直言不讳,客户会问,那是不是只有快要死了,你们保险公司才赔?是否这样,个人去理解吧,但正是因为严重,甚至离死亡很近,才更有保的必要,这时候有没有一笔保险金就可能是生和死的区别了。也许最后结果都是一样,但对家人的意义又不相同了,它也许就是你的救命钱,就是雪中送炭!所以尽管我们有这样或那样的疑惑不理解,但我们还是要保,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商业保险应该是社保的补充。首要的还是国家的福利—社保。这个说起来就大了去了。重症保险如果投入的保险金过高势必会给一些家庭造成负担,因为保险公司一般都是靠主险来保证自己公司有长期稳定的收入,所以一些非常诱人的险种都是附加到主险上的。而且必须是有一定的门槛,意外保险来说。一年一卖,只要不自杀,消费性险种是非常划算的。几百块钱就有很大一笔赔付。当然本人是无福享受了。只是给身后人留下一个保障。重症保险赔付高了。每年支付的钱也确实很多。年轻的时候投入没那么多钱。有钱了。年纪也大了。保险费的门槛费也更高了。住院医疗到是有必须。谁能保证不生个小病的。市面上还没见过光卖住院医疗的。那家保险公司那么傻啊。所以大家。一定要少抽烟少喝酒。爱护身体。不嫖不赌。不去吃垃圾食品。每年做两次全身性体检。防患与未然。买些意外保险。生病了。早点去医。身体不舒服了不能拖。经常头疼、头晕、全身无力,那绝对是有问题的。不能等躺下了才想着去治。那就晚了。什么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的看的起病啊。
急性心肌梗死、癌症(恶性肿瘤)瘫痪、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中风(脑血管意外):严重烧伤:暴发性肝炎: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病: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十)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十一)主动脉移植手术:(十二)心脏瓣膜手术:(十三)多发性硬化症:(十四)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十五)昏迷:(十六)痴呆(阿尔茨海默病):(十七)良性脑肿瘤:(十八)再生障碍性贫血:(十九)严重头部外伤:(二十)运动神经元病:(二十一)慢性肝脏衰竭:(二十二)慢性呼吸衰竭:(二十三)肌营养不良症:(二十四)系统性红斑狼疮。 你好,我看到你分析的非常细致,我也非常高兴,你对风险认识的很强。而且你分析的也非常有道理。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更现实更实惠啊你看就现在重大疾病的保险真的理解起来让我们很不理解啊,你可以试想一下我们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和你一样的想法那?对医疗如此的重视那?是不是多数人都是头痛吃点头疼药,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去医院的。而无奈去医院 一检查麻烦啦,多数都是疾病啦。那是不是还是有很多人明知是不治之症还要花钱延续生命啊?还有我想你已经了解了保险公司有好多种类的险种,例如 小医疗 疾病 意外 教育等等啊。 你想想为什麽呐?我的建议你看能否同意,你看在一个严冷的冬天 ,我穿着棉裤,上身穿着背心,光着脚丫,你想我在外面站上一两个小时那里会受伤? 你想我们的疾病保险,就管疾病。那么疾病以外的是不是都算小医疗和意外啦?就好比上面的我在严冬里的这个例子一样。买保险也要买全身啊 还有我想你也了解到保险公司有好多险种,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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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应该去研究下信诚人寿的 [及时予]长期重大疾病的条款,看有什么感受呢?
你好,其实你的疑虑是多余的,因为我们国家就是怕客户对重大疾病的理赔有很多疑问,特意在07年8月1日,出台了lt;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gt;,新lt;规范gt;是经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经历多次研讨,最终论证出台的,规范中的定义表述较以前更为清晰、严谨和准确,特别对以往容易出现理赔纠纷的部分作了更明确的定义,你的这些担忧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如果真的出现这种你认为该理赔而没有理赔的,还可以象保险公司的监管机构保监会提出申述。既然你已经考虑重大疾病险,就去选择一个你认为比较合理的的产品去投保,不要等到了发生了这种重大疾病的风险后,再去后悔自己当初没有选择早点购买。
我认为你还是不够专业,2007年8月1日,国家医师协会和中国保监会对25种重大疾病做了严格的定义,前6种是重大疾病保险中一定要有的,定义也都一样,顺序都不许变.7--25种定义也完全一样,先后顺序可以打乱.还是多看看相关的规定吧!
保险不是不买。而是该如何买。我个人的观点是保险应该是消费性的东西。光想到自己投入的钱是否能收的回。那是不现实的。分红性保险。不要光看收益。而是看能不能在关键时刻能帮助到你。帮助到你的程度。你年均买保险能承受多少。生病是不可预防的。没有个健康的生活习惯。经济收入太低。靠商业保险,除非你能预测自己的人生。但是保险公司又不是傻子。他又不是大善人。他要赚钱。肯定不想承担过多风险,为自己规避很多责任。比如我,有社保后。多存点钱。参加单位大病医疗。这样我的生病后的压力就会小很多。然后购买人生意外保险。要是花很多钱都医治无效。我肯定会主动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样也是一种对家人负责任的决定。
楼主你好!~你的心情我理解,你的意思我也明白,以前我在学校时也有你这种心理,觉得保险公司保的重大病都没有用,可以说基本上都是用不着的`买了也是白买~!到我遇到我家里人亲人很病和我才知道重大病的意义,不管得了多大的病能不能医家人肯定会要花钱去医院的,这里面的医疗费是巨大的,不可想想的~这个时候需要的就是一笔急用的钱来帮你们的家庭!~而保险就是最好的朋友~! 我也看了你前面的问题就是关于大病不赔的,可以告诉你的是,你所说的不赔的的大病,哪些都是很容易就医好的,也花不了多少钱。而重大疾病解决的是哪些不易医治,但又可能医治时需要大笔的RMB时保险公司给予的急用钱
我是一名消费者,犹豫了很长时间,刚刚签了一个重疾的单。楼主“非常失望,感觉进退两难”就是我最最真实的感受,一名不是真正想买重疾的人,不会对它的条款进行如此详细的研究,所以,对有些代理人回贴我感到气愤。我最终说服了老公和自已选择了重疾险,是因为人生确实无常,社保确实不足,我们下一代负担确实太重,再说社会整体是进步的,去年保监会就要求所有重疾险,6种大病一定要包含,就是一个好例子,兴许若干年后,重疾种类会扩充呢?霸王条款因为我们消费者的努力越来越少呢?或许政府的新医改让我们看病不再更艰难呢?很幼稚是吧,抱有一丝幻想吧。(虽然说这些我非常不自信)少买点,略微有点保障,总比将来年纪大,别到时想保都没有了机会。
请注意,重疾现在一般都是“提前给付”
好专业的客户哦,呵呵,我从业2年以来没遇见过这类的客户,今天开眼了。就如谢利兵兄弟所说,保监会规定的25项重大疾病再加上各家保险公司自己增加的重大疾病,楼主说的是24项大病,应该离保监会规定的还差一项。且问保险公司大得过保监会吗?如果觉得保险公司的25项大病条款有问题,可以向保监会提出啊,让保监会来修改一下吧。呵呵!
现在的重疾险大多都是提前给付,所以开胸啊,治疗三个月啊,这些都不是问题,凭病历和检查报告,直接赔付的.至于是否医治,如何医治,用什么药等完全由客户自定.重疾的标准,25种是保监会规定的,全国统一,超出部分是各公司附加上去的.
还有的把一种疾病拆开来按好几个算,这是您自己比较的结果还是听说的,我有比较过,其实不是拆分,是在那些疾病的基础上各个保险公司又增加了疾病的种类,您说的那些除外责任确实存在,但不同公司的不同产品还是有区别的,有些公司的条款里仍然是可以保的。总之是一分价钱一分货吧。还有重疾的定义是保监会的定义,这个是统一的,没办法,所以才有后来保险公司会又添加疾病种类,就是想给客户更全面的保障。
呵呵,今天的帖子好热闹,从侧面刚好证明保险业还处在黄金期,10多年的保险生涯,类似的问题从出不穷,说明内地还是保险处女地,所以我们代理人应该坦然面对,给以耐心和信心。其实,保险条款是无可争议的附合合同,每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条款大同小异,消费者无权修改,也不能修改。客户只需要通过专业代理人的意见选择中意的公司和适合自己的产品即可。每个产品的设计必定有它的市场和空缺,只有量身定做的合理的组合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所以作为代理人应该做好思想准备,相信三五年后类似的问题还会出现。毕竟每个地区的客户对保险的认知不同步,多点耐心和信心至关重要!
人吃的是五谷杂粮,生,老,病,死如春夏秋冬的变换,人们是无法能改变的,条款性的争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买与不买是自愿原则;重疾的标准,25种是保监会规定的lt;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gt;,新lt;规范gt;是经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经历多次研讨,最终论证出台的,规范中的定义表述较以前更为清晰、严谨和准确,特别对以往容易出现理赔纠纷的部分作了更明确的定义;能治不能治是现有的医疗水平问题,有没有足够的钱出治疗是经济上的问题,有钱未必能100%治疗好,但每钱去治疗就肯定""死路一条""甚至什么尊严都没了(病了能有多少孝子,就算有,那你不是成了包袱,拖累了整个家族的经济,)如果当时那情况医生说现在有能力治疗好这个病,而病人没有能力支付那怎么办,""病如膏方""如果可以有办法续命,那怕上万块续一天,相信谁也愿意,怕的是有心无力;\作为一个成熟的人,应该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保险公司的出现已经为社会为出了很大的贡献,为不少家庭度过的难关,挽救了许许多多可以挽救的生命,越来越多的人参加重大疾病保险并不是越来越多的人变傻了,相反是他们学会了更会保护自己和家庭,参加保险比例最高的地区都是经济发展地最好的地区,为什么这些地区的人能比其他地区更容易富裕起来呢?因为他们懂投资更懂到去怎样理财,怎样去规划将来,如果你觉的保重疾没有必要,可以不参加,每个人的都可以有自己的观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