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什么?
四川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从2014年1月1日起,全省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增加5元,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从现有的每人每月55元增加到60元,增加部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新农保和城居保10个缴费档次,每个对应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各增加10元。
除基础养老金外,政府缴费补贴也有所增加。目前全省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设置100—1000元共10个缴费档次。从1月1日起,相对应的参保缴费补贴各增加10元,达到每人每年40-80元。其中,对选择100元、2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40元;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4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50元;以此类推,每提高一档缴费标准,政府补贴增加5元,最高补贴为80元。所需资金按省政府常务会已批准的省财政对各地补助比例执行。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