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什么?

北京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什么?

***07 / 2015-01-16发起 话题所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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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每年的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10日。当年达到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在缴费时间内缴纳当年保险费的,从达到领取年龄的次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二)最低缴费标准为北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参保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提高缴费标准,最高缴费不得超过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北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每年3月31日前发布最低缴费标准和最高缴费标准。

(三)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年龄时,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需要继续按年缴纳保险费的(以下简称延期缴费),缴费标准不低于北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

张磊20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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