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最低基数是指在扬州地区参加公积金缴存的职工,每月缴存的最低金额。公积金是一种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存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支持。
根据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扬州公积金最低基数为职工月工资的10%。也就是说,职工每月的公积金缴存金额至少为其月工资的10%。
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来确定的,这也意味着不同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不同的。如果职工的工资低于扬州公积金最低基数,那么他们需要按照最低基数来缴存公积金。
公积金的缴存对于职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可以为职工提供住房购买的资金支持,还可以为职工提供一定的贷款额度,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总之,扬州公积金最低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来确定的,对于职工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为他们提供住房公积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