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主体

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主体
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一种保险合同,其主要目的是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以应对意外风险和保障其家庭的经济安全。人身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有的主体:1.  保险公司:作为人身保险合同的一方,保险公司承担着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和风险状况,制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并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2.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人身保险合同的另一方,也是保险公司承保的对象。被保险人可以是个人或团体,其主要责任是按时缴纳保险费,并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3.  受益人:受益人是指在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或身故时,享受保险金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或其指定的其他人,如家庭成员或法定继承人。4.  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指代表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进行保险合同订立和理赔等事务的中介人。保险代理人负责向被保险...

新闻 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主体

知识 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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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主体

拓展 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主体

问:小学生在校交保险210元,是保哪些 答:保老师完成任务,学校自己都说不清楚保啥玩意,连合同书都没有。进医院毛作用都没有问:学生在校入的中国人寿医疗保险有用吗? 答:肯定有用的问:我是一名在校大三学生,想...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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