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养老金滞纳金
河南省养老金滞纳金是指在养老金缴纳期限内未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支付的一种违约金。养老金滞纳金的收取是为了督促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保障养老金的正常发放和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期限为每月的15日至20日。如果单位或个人未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将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按照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金额和逾期时间来计算的,一般为未缴纳金额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对于单位来说,未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将会面临滞纳金的处罚,并且可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其信用记录。对于个人来说,未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将会导致养老金的减少或延迟发放,给个人的养老生活带来不便。为了避免产生养老金滞纳金,单位和个人应当充分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

新闻 河南省养老金滞纳金

07月18日讯【福建省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福建省养老金上调方案】记者昨日从福建省政府获悉,福建省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增幅5.5%。省政府要求,本月底前将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福建省决定从今年1...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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