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育保险条例
杭州市生育保险条例是杭州市政府制定的一项法规,旨在保障女性职工的生育权益。根据该条例,杭州市所有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为女性职工提供生育保险,包括生育津贴、产前检查、分娩费用报销等福利待遇。根据杭州市生育保险条例,女性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享受产假,产假的具体时间根据怀孕情况而定,最长不超过180天。在产假期间,女性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津贴的金额根据工资水平而定,最高不超过女性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此外,杭州市生育保险条例还规定了产前检查的内容和费用报销的范围。女性职工在怀孕期间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产前检查,这些检查的费用由单位报销。同时,女性职工在分娩过程中的医疗费用也可以通过生育保险进行报销。杭州市生育保险条例的实施,有效保障了女性职工的生育权益。它不仅为女性职工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还为她们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

知识 杭州市生育保险条例

2013年9月22日,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开发了《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该办法已经于2013年11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的《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与原有的相比,在缴费比例...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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