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召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会议,DRGs付费成重点
发布日期: 2018.01.19
导读:近年来,柳州市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和完善逐渐成为各省市积极模仿的标准。广西省更是以“柳州经验”作为标杆,开展了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现场会,在今后,广西省将全面落实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工作,促进人们享受到更加便捷的医保服务。
新一站保险网11月24日讯,11月23日,广西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现场会在柳召开,会上重点介绍了“柳州经验”,并将在全区大力推广。
1、“柳州经验”成为全区标杆
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目前,柳州市已经形成了在总额控制下的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按人头病种付费、按均值付费、按床日付费、按单病种付费、按DRGs疾病诊断相关组点数付费等因医制宜的复合式精准付费模式,很多做法都走在了全国前列。
柳州市在全国率先全面实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的改革目标,成为引领广西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的标杆,赢得了国家级专家、学者的关注和好评。
2、DRGs付费方式改革初显成效
会上,着重介绍了柳州市医保DRGs付费方式改革实施情况。通俗来讲,DRGs就是一个疾病分组的工具,用这个工具把成千上万的住院病例分为若干个病组,然后给这些病组确定付费标准,进行付费。
按病种或病组付费,通过科学测算,精准付费,实行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包干方式,建立了一种激励机制,调动医疗机构降低医疗成本从而降低医疗费用的积极性,变被动控费为主动控费。
今年7月1日,柳州市正式实施医疗费用总额控制下基于DRGs相关组的点数付费制度。截至10月,条件成熟已实施DRGs疾病诊断相关组点数法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共70家,覆盖一、二、三级医院,在一级医院实施医保DRGs付费工作探索了经验,提供了示范。
从试点运行情况看,激励式付费的机制作用开始发挥,70家医疗机构有一半实现了结余,平均住院日、住院均次费用、药占比、个人负担比例同比均下降,成效初显。柳州市计划从2018年1月起,城乡居民医保也全面实施DRGs付费。
3、职工医保
个人负担逐年下降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龚海祥表示,实行付费改革之后,医院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基础上降低成本,提高净收入;对患者来说,个人支付的负担降低,得到了实惠;对主管部门来说,减少了基金浪费,节约了基金支出,能保障基金持续平稳运行,这是一个“三赢”的局面。
据了解,通过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近三年来,柳州市职工医保个人负担逐年下降;全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平均住院费均次费用远低于全广西同级医疗机构水平,其中2016年全市三级医院平均住院费用较2015年仅增长1.03%,远低于国家医改要求小于10%的标准,医、保、患三方共赢的局面初步显现。
会议中,广西省确定了医保深化改革的方向,在今后,广西省人民将享受到同柳州市同等的医保支付方式,解决众多人民看病过程中的医保报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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