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事后报备改为提前报备 银行理财产品监管收紧
发布日期: 2012.05.17
导读: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银监会近期重新调整了银行理财产品报备流程。据悉,银监会近日针对理财产品下发的新办法改变了此前发售之后5日内报备的做法,转而要求银行在产品推向市场前10天向银监会报备,而且由总行统一申报。
“上周分行就收到了银监的下文,要求产品发行前10天就必须报备。这个对我们的压力很大,新规定对产品发售的市场推广节奏肯定会有影响。”某股份行广州分行人士向记者证实了银监的这一新要求。
随着银行产品趋向多样化,产品的风险也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多样性,报备时间提前及统一申报使银监会在产品推向市场前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控制风险,避免出现紧急叫停或者出现银行发售高风险理财产品的情况。
明确报备流程
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按照银监2007年底起执行的规定,银行理财产品在发售之后5日内向银监会或各地银监局报备即可,不再需要事先审批。
但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由于银监会现行政策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银行在区域市场中销售理财产品的报备口径,因此商业银行和各地银监对此的理解亦各自不一。“一些地方银监局认为银行总行向银监会就分行在当地发售理财产品事宜报备之后,分行既无必要再行向银监局报备;但有些地方银监局则坚持要求分行就产品发售事宜报备,无论总行是否就此事向银监会报备过。”某股份行总行负责理财产品设计与市场推广人士对记者称。
该人士对记者表示,银监会此次明确要求分行发售理财产品须经总行统一向银监会报备,其意即在于明确报备口径,避免出现重复报备。
据了解,目前各行在理财产品的报备制度上亦执行各自不一的标准。某国有大行广东省分行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该行所有的理财产品销售报备都由总行统一向银监会报备,分行通常只需要执行相应的市场推广,并不涉及向当地银监报备事宜。但是多数股份行人士则对记者表示,分行层面的理财产品销售均需向广东省银监局报备。
不过,各行因内部流程不同,报备时间亦不相同。“在分行销售的理财产品,通常总行已经向银监会报备并在各地市场运作成熟,但我们出于合规考虑,仍然坚持在发售前即报送当地银监,极少出现事后报备的情况。”一家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对记者表示。
但另一家股份行广州分行人士则对记者表示,由于该行理财产品营销推广周期通常较短,多数情况下总行只提前2天左右通知分行启动市场推广,因此只能事后报备。
注意把控风险
此外银行人士还表示,由于一些银行在分行层面亦有理财产品设计的权限,银监此次明确报备口径亦有规范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理财产品设计的考虑。
“比如说一些分行通过信托类理财产品为部分二、三线城市解决建设资金问题,这通常会增加了地方财政的隐性负债。但是按照现有的报备流程,分行将产品说明报总行之后,总行未必就此报银监会,转而由分行在发售后报备当地银监局,这对银监的风险监管实际上是不利的。”前述某股份行总行人士对记者表示。
银行人士强调,银监此次要求各行提前10天报备相应的产品推广事宜,其意亦在于控制风险。
“最近半年来,各行主要的理财产品基本上都是信贷资产类等结构简单、风险小的产品,但是近期以来部分中资行也开始重新尝试结构性产品。因此银监会此次下文,可能也考虑到对这些产品的风险控制,避免再次出现去年上半年大面积纠纷出现的状况。这样一来我们肯定在产品设计上把关会更严,因为虽然银监只要求报备,但其如不允许银行发售该产品,银行亦没有办法。”某股份行总行人士对记者称。
而按照提前10天报备的要求,部分银行现有的产品推出节奏亦将直接受到影响,整个产品筹备期将被拉长。“如果是总行报备,分行就省去向银监报备的程序,但总行就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只提前两三天通知分行准备市场推广了,整个筹备周期会相应拉长。”前述某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人士对记者称。
随着发行规模的不断扩大,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已经成为多数银行的一项重要中间业务,上个月发行的理财产品总共为441款,单家银行发行最高达到46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