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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调整方案公示
发布日期: 2012.04.01
导读:昨日药监会公布了新的一批医保药品目录,新调整的药品均由国家药监局调整不接受企业的申报,并且对相关的药品进行了增补,详细内容参见下文。
昨天,人保部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我国计划争取11月底前颁布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新医保药品目录调入药品基础资料由国家药监局提供,不接受企业申报,不重复进行药品检验,不向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收取评审费和其他各种费用。重点对新药、地方调整增加的药品和评审专家建议增补的药品进行评审。优先选择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方案公示时间为7月31日至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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