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没挂车牌出险理赔难
发布日期: 2012.05.07
导读:新车挂牌前出了事故,车主张女士以为自己既无酒后驾车,也没有其他违规行为,保险公司没理由拒绝理赔。然而,保险公司出具保险条款的一条免责理由:车辆没挂牌。
车辆还没挂牌,保险公司就用发动机号为车主保了车险,这类情形非常普遍,却引发一系列纠纷。
免责条款:七成车主不清楚
今晚20时许,记者来到张女士所在的社区,见到了协商的各方人员。据介绍,一周前张女士购买一辆轿车,当场凭发动机号与一家保险公司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办理了一系列车险。保险人员说,车辆出厂时当地车管部门申请了临时牌照,这样新车上路没有任何隐患。不料,张女士在二环路发生翻车事故,临时车牌当场毁损,她没有在意就顺手扔了车牌。按照惯例,修理厂先垫付修理费,然后代张女士向保险公司理赔,却一直无法理赔,因为保险公司出具了拒赔免责条款。
张女士介绍说,连修理厂也不知道这条免责条款,她从网上调查得知,七成以上车主不知道新车挂牌才能理赔。保险公司表示,临时号牌没有保管好,视为没有行车手续。
新车投保:保险多数是代办
张女士和很多车主一样,新车保险是4S店代办的,事后也没有人提示没挂牌出险理赔需要注意的事项。
记者从山东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保险公司明知新车没有挂牌还是办了保险合同,就视为开始承担事故理赔责任。该援助中心律师王磊认为,保险合同的理赔条款即使有“没挂牌不理赔”的免责条款,也不能拒绝受理这项理赔案,应该调查取证张女士是否有临时车牌。其次,该条款本身不合理。新车没有挂牌并不会像酒后开车、无证驾驶那样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因此没挂牌出事故保险公司免责没有道理。
事先约定:诸多理赔免纠纷
律师和业内人士支招说,“没挂牌不理赔”的免责条款有个前提“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车主可就这个免责条款与保险公司协商,书面约定挂牌前非因酒后、无证驾驶出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车主应及时向保险公司理赔,无论保险公司如何回应,务必要求保险公司出具书面答复。一些法律界人士呼吁,保险业应研讨挂牌前的保险责任问题,并主动履行告知义务,提示车主有这样一个免责条款,让车主了解挂牌前的风险,否则保险公司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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