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湖南省失业保险金上调
发布日期: 2012.02.23
导读:湖南省湖南省今年大幅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本级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816元/月,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由于湖南省今年大幅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省本级2011年度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费标准也将相应上调。从11月1日起,省本级失业保险金标准由680元/月调整为816元/月,月标准提高136元;与之挂钩的门诊医疗费标准也由每月34元调整至每月40.8元,月标准提高6.8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失业保险待遇和门诊医疗费标准,是根据《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11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以及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实际情况而实行的。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湖南省失业保险发放标准,失业人员每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月可以领取个人月失业保险金5%的门诊医疗费。此次调整,湖南省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补助费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共上调了142.8元,增幅达20%。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 查看详情 ¥2.90 起
-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 可保本市出行,每天1元
- 1周岁-85周岁;境内出游人士
- 查看详情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