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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必须为民工办理工伤险
发布日期: 2012.02.24
导读:为保障职工工伤保险权益,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本市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为所有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否则劳动部门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据介绍,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对用人单位应当参保而未参保或未全员参保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保障部门将提供便捷服务予以办理,不得以未参加其他社会保险为由而限制其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发现用人单位未为该职工参保的,送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立案查处。未参保期间工伤职工按规定该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保并足额补缴工伤保险费后,职工继续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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