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险难以满足消费者需求
发布日期: 2012.06.06
导读:现在社会虽然治安越来越多得到各部门的重视。但是偷窃、抢劫之类的事情还是时常会有发生,对于消费者们来书,继续有保险来为他们解决这类问题。但是保险公司推出的抢劫险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户外抢夺抢劫保险”大热亮相
■有人欢迎有人喊“不解渴”
在马路上遭遇飞车贼、在公交车上被人抢手机,这样倒霉的事不少人都遇到过。保险公司能否对这类损失“埋单”?广东一家保险公司下周开卖一种新保险,引出一个新鲜话题。
“抢劫险”为何难解渴
这家财险公司新推的“户外贵重物品抢夺、抢劫保险”,市民只需缴纳50元保险费,就可获得年度累计赔偿限额最高3万元的保障,承保物品包括金银首饰、手机和手提电脑。
据称,这种保险是以家庭为单位,保家庭内所有适龄成员在户外遭受抢夺或抢劫而引起的损失。有关人士昨日介绍,如果一户有3个被保险人,则每一被保险人的每次赔偿限额,金银首饰单件均为1000元,每次最高赔偿2000元;手机每次赔偿限额为1000元;手提电脑每次赔偿限额为2000元,而保费只按户收取。
但细细了解下来,有市民在欣喜之余也感叹“不解渴”。
原来,这种保险是一个“附加险种”,即是说,市民必须先买了“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在此基础上,才能投保这一“抢夺、抢劫保险”。“我对家财综合险的兴趣不大,但倒是很想买份‘抢夺、抢劫保险’。”市民周先生昨日说。不仅如此,他还觉得“赔偿有点低”:比如手机,一部摄像手机的价格不少要去到3000元以上,但保险公司只赔1000元。一台手提电脑少说也要四五千元,但保险公司只赔2000元。
保险公司也有顾虑
既然“抢夺、抢劫保险”这么受市民欢迎,保险公司为何不放开手脚?
“风险难掌控!”永安保险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齐艳红昨日分析,“现在‘抢夺、抢劫’险作为附加险推出,保险公司在对‘主险’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核保把关时,已经过滤掉一部分道德风险。若单独推出‘抢夺、抢劫险’,不仅这部分风险将加大,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也会加大”。
齐艳红认为,即便有保险公司设计出可以单买的“抢夺、抢劫险”,但为降低风险,势必要大幅提高保费。这样对投保人来说,其实意义不大。
至于赔偿额度,齐艳红透露,“抢夺、抢劫保险”是以保险公司收集到的广东地区抢夺、抢劫发案率精算出来的,目前只适用于广东。
“风险高”导致限制多
记者采访还发现,时下各保险公司,对抢夺、抢劫保险一直很保守,主要原因是“风险高”。
据悉,在“户外贵重物品抢夺、抢劫保险”之前,一些保险公司对于“户内”的财产失窃已有所涵盖。如人保和永安的“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中均有一条:对“存放于室内的现金及珍贵财物因外来盗抢损失”进行赔付。但两家保险公司均要求,必须“有明显的盗抢痕迹”、有公安机关的证明才能获得理赔,且理赔金额有限。比如某保险公司就规定,“存放在室内的现金及珍贵财物因外来的盗抢遭受损失,不论(投保人)购买多少份,补偿最高达人民币2000元”。
但据记者了解,在国外,“抢夺、抢劫保险”比较普遍。留学澳洲的陈小姐告诉记者,她所在打工的超市曾遭遇打劫。店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核实后,很快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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