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工具 健康保险 我国立法推行生育保险制度

我国立法推行生育保险制度

发布日期: 2012.05.21

导读:根据28日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我国将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并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

根据28日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我国将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并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

决定在规定"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的同时,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决定还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决定同时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决定还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妇女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等权益.国家提倡和鼓励为帮助妇女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中国人寿财险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查看详情 ¥16.00
美亚“万国游踪”境外旅行保障计划全球无忧计划(旅程延误可选)
美亚“万国游踪”境外旅行保障计划全球无忧计划(旅程延误可选) 美亚保险
航延可选3小时起赔,50万境外医疗,符合申根要求
1周岁-80周岁;适合境外旅游、商务出差、探亲访友等人士
查看详情 ¥162.00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