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大都会拒赔电话投保 被告上法庭
发布日期: 2012.06.12
导读:电话投保虽然便捷,但因投保过程都是通过电话完成,保单也是由业务员代为填写难免会发生误解,由于省却了投保人前往保险公司的时间,因此很受投保人的欢迎。
保险公司业务员电话推销保险产品,可投保人刘先生投保出险后,保险公司却不予赔付,一怒之下,刘先生将中美大都会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保险金10万元。东城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8年2月份,刘先生多次接到中美大都会保险公司打来的电话,向他推销保险。保险公司业务员告诉刘先生,投保一份“真心关爱定期两全保险”,可免费获赠“附加提前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2006)”,承保200多种肿瘤和28类疾病。禁不住保险业务员的再三劝说,刘先生同意投保,保险期间为15年,保险金额10万元,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均为刘先生本人。
2008年9月19日,刘先生感觉不适,被宣武医院诊断为心肌梗塞。2008年12月24日在阜外心血管病医院进行了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手术。期间,刘先生向中美大都会保险公司提出重大疾病保险金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材料,但中美大都会保险公司一直未予赔付。
刘先生认为其进行的手术属于“附加提前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2006)”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毫无道理,于是起诉要求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
中美大都会保险公司则表示刘先生在投保时对保险书中“被保险人是否曾治疗或被告知患有中重度心脏病,如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的告知事项填写的答案为“否”,但刘先生在2005年就诊时曾有冠心病问号可疑的记录,而刘先生却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隐瞒了病情并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因此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庭审期间,法庭当庭播放了刘先生电话投保时的录音。根据录音显示,业务员曾明确询问刘先生是否得过什么疾病,或者被告知有什么健康隐患,刘先生回答为“没有”。对此,刘先生解释为,自己之所以回答为没有,是因为业务员只是概括性询问,并没有详细说明哪些疾病属于健康隐患。
由于刘先生还需要向法庭提供其他证据,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据介绍,电话投保是最近一两年保险公司推出的一种新型投保方式,由于省却了投保人前往保险公司的时间,因此很受投保人的欢迎。但法律人士表示,电话投保虽然便捷,但因投保过程都是通过电话完成,保单也是由业务员代为填写,难免会发生误解,所以投保人在选择此类投保方式时一定要注意询问保险条款的具体含义,避免造成纠纷。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 查看详情 ¥16.00 起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 查看详情 ¥2.9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