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推出可重复赔付的重疾险
发布日期: 2012.02.13
导读:传统的重疾险只能赔付一次,部分保险公司推出可重复赔付的重疾险。
信诚人寿新产品可为恶性肿瘤提供两次全额理赔,设置提前给付的条款。
一般传统的重疾险规定,被保险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合同即告终止;消费者患过重大疾病后,由于存在理赔记录,很难再购买重疾险。信诚人寿近日宣布,于本月底在代理人渠道推出重疾险产品“无忧三保”和“多赢三保”。这两款产品都可为恶性肿瘤提供二次理赔。此前华夏人寿、中意人寿和合众人寿都已经向市场推出了可二次或三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
涵盖疾病按关联性分组
记者发现,二次或多次赔付的设计,将重疾险所涵盖的重大疾病分为两到三组,一般都是把有关联的疾病放到一组。一旦被保险人身患其中一组的重大疾病,在获得赔付后,剩余组合的重大疾病保障仍然有效。
根据产品说明,信诚人寿的“无忧三保”和“多赢三保”共涵盖28种疾病,可提供最多达三次的重疾保障,不过信诚人寿没有提供具体的疾病分类组合。
值得一提的是,信诚人寿为发病概率较高的恶性肿瘤特别设置了二次理赔,即无论是恶性肿瘤初次确诊还是第二次病发(包括复发、转移),信诚都每次赔付最高100%保额。
此外,信诚人寿还设置了提前给付的条款,在消费者确诊了10种常见、多发的疾病后,虽然实际情况尚未满足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理赔要求,但只要符合合同约定的及时援助保险金给付标准,就可提前获得基础保险金额的15%。
多次理赔发生概率较小
重疾险的理赔与发生概率关系密切。也有保险公司人士认为,多次赔付只是一个概念的炒作,实际上人一辈子发生多次不同类的重疾概率非常小。
记者翻阅合众人寿的“至尊安康”产品说明发现,要想获得多次赔付一般要满足三个条件:要连续得三种不同的重大疾病;这三种病还要在不同的类别组里;而每次得病的时间间距在一年以上,且在确诊之日30天后还必须活着,这样才能拿到保险金。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表示,很多时候,可能被保险人身患第一组重大疾病,就很少有机会申领第二笔理赔了。不过也有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重大疾病中,往往恶性肿瘤的转移和复发率是最高的,人患三次重疾的几率比不上恶性肿瘤复发和转移的几率。
保费高于普通重疾险
尽管保障增多,但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保费也要比普通重疾险贵得多。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时,还是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购买。
比如合众人寿的“至尊安康”,同样的一个人,购买普通的重疾险保费可能每年2000多元,但购买多次理赔的就需要4000多元。
事实上,对于工薪家庭来说,购买重疾险并不必要过于“豪华”,选择能够基本保障大病风险的普通重疾险,在保额上还可以比多次给付重疾险要高。
此外,消费者购买时还要关注符合多次赔付的条件,赔付保险金拿到的时间,以及主险保费是否能豁免等条款。
■ 名词解释
二次赔付:是指被保险人如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不幸确诊初次患合同所列35种重大疾病之一,按保险金额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保额等额减少,保单继续有效;在首次理赔的重大疾病确诊日算起满365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确诊初次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按保险金额领取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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